我院定于2019年10月18日 09时00分,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开鲁县鑫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闫晗、李彦橘、梁金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案号:(2019)内05民再37号。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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